替诺福韦二代(韦立得、TAF),药品名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,是由吉利德(Gilead)公司开发研制,2016年通过美国FDA批准用于治疗慢性乙肝病毒感染(HBV)患者(年龄≥12岁,体重≥35kg)。TAF已经被各大指南推荐为一线用药,今年一月TAF终于“千呼万唤始出来”,大部分患者对该药的经验不多,即便上市了还是“犹抱琵琶半遮面”,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!
替诺福韦二代(韦立得、TAF),药品名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,是由吉利德(Gilead)公司开发研制,2016年通过美国FDA批准用于治疗慢性乙肝病毒感染(HBV)患者(年龄≥12岁,体重≥35kg)。TAF已经被各大指南推荐为一线用药,今年一月TAF终于“千呼万唤始出来”,大部分患者对该药的经验不多,即便上市了还是“犹抱琵琶半遮面”,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!
相比之前的乙肝药,TAF的优势多多,TAF能够HBV DNA阴转率和血清学转换率与TDF相似,ALT复常率更高,耐药率为0%,强效抑制病毒复制,不仅用量更小、安全性也更高。其在治疗慢性乙型肝炎的安全性、有效性和降低风险方面均不劣于TDF,较TDF降低了肾脏和骨骼安全性的风险;降低肝癌风险和副作用方面优于TDF。
乙肝抗病毒治疗停药按标准规定。在肝功能恢复的基础上,参照谷丙转氨酶复查,达到双重标准。双重达标是指病毒DNA和E抗原的负向转化,甚至E抗原的血清转化。也就是说,我们通常说大三阳变成小三阳。达到这两个条件称为双重达标。具体而言,e抗原阳性的病人,就是平常所说的大三阳病人,如果口服TAF在达到肝功能正常双达标的基础上,维持服药至少三年以上。
如果肝功能稳定,DNA呈阴性,E抗原呈阴性,TAF治疗过程至少延长一年,可停止用药。如果阴性E抗原患者达到这两个水平后继续服药超过一年半,可考虑停药。需要注意,所有患者应在停用抗病毒药物后每3-6个月密切监测一次肝炎的相关指标,以防止病毒反弹或复发。
TAF是好药,但却算不上“神药”,毕竟它和前辈们一样,能抑制HBV复制,控制病情的发展,但不能彻底清除,很难达到理想的治疗终点。因此,我们希望更好的药物能够早日上市,据说能够彻底清除的药物已经进入临床研究阶段,那才是我们真正期待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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